我局承办刘巍(男,身份证号810,住驻马店市驿城区西园街134号1号楼35号)等人开设河南万恒投资有限公司涉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案,已于2019年1月16日立案侦查。
为了精确核实账目,全面取证,维护受害人的权益,现要求在万恒投资有限公司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过程中的一切集资参加人和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8月23日),带着自己身份证、借款单原件和复印件、银行转账记载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驻马店市公安局春风分局案侦大队报案,并阐明状况。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彼此转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