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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产品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30 10:13:11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吉林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订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创新“政产学研用”新机制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提出,解决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关键是法规政策要到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均进行修订背景下,吉林省应及时启动修订《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推进我省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和创新驱动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是破解吉林改革和创新发展的专项立法。近年来,我省一直格外的重视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破除科技体制改革深层次制度障碍,努力打通产学研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省科技厅就修订《条例》做了大量工作。

  。为了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同时将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积极探索和成功经验予以制度化,在省科技厅的推动下,2020年省政府已经把《条例》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规划,并确定为立法调研类项目,修订工作已确定进入到实质阶段。

  。为提高立法质量,科学谋划、高效推进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省科技厅积极联合吉林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开展修订前的调研活动。调研组由分管厅领导带队,先后赴天津、山东、四川等发达地区和省内各市州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当地考验查证、问卷调查、访谈座谈等方式,系统总结了吉林省“十三五”以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做法,准确掌握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梳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修订的“条例”,借助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方法,提高立法工作效率,积极借鉴其他省份有益的地方立法经验。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就《条例》修订中的有关问题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工作,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论证有关问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省科技厅将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就《条例》修订工作充分协商,加快《条例》修订工作进程,保证《条例》起草工作的质量,切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关键就是创新“政产学研用”新机制,充分的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科技平台的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实现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长期以来,省科技厅及有关部门将“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抓手,围绕建立“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我省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一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省财政在大幅压减省级专项资金额度的情况下,努力落实科技投入只增不减要求,千方百计稳定科技投入、保证支出规模,“十三五”与“十二五”头三年相比,同比增长55%,高于同期全省一般预算公共支出增幅20个百分点。二是带领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实施“吉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R&D)投入提升计划”,把R&D投入比重作为企业申报项目的必要条件和主要的因素,对企业R&D投入达到特殊的比例的给予补贴,对企业在技术市场购买并实施转化的成果按成果交易额给予特殊的比例补助。三是拓宽市场化资金供给渠道。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和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累计注入资金15.7亿元,支持投资项目99个;组建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省财政筹措出资2.7亿元,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科技贷款规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满足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需求;组建吉林省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开展科技信用担保、科技、股权投资及债权投资、专利、科技公司贷款贴息等业务,投融资金额累计131.5亿元。

  我省将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作为调结构、转方式、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吉林振兴发展大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一直在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一是形成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浓厚氛围。省委省政府格外的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省科技专项资金逐步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倾斜,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联合申报科技专项,近五年支持成果转化类项目金额占当年科技专项资金超过60%。二是构建起较为健全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逐步构建起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体,以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和长吉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为核心架构的吉林省技术转移体系。备案创投股权投资机构58户,管理基金规模近180亿元。实施项目引导,在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中设立成果转化专项。通过技术市场交易、项目路演、双创大赛等各种各样的形式推进供需对接。实施“两所五校”基金,推进科技成果的本地转化。三是技术合同成交额不断攀升。2015年,吉林省技术合同成交额26.45亿元,全国排名第25位。2016年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15.37亿元。2017年突破200亿,达到219.77亿元。2018年突破300亿,达到341.93亿元,同比增长55.47%,全国排名上升到第12位。2019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474.13亿元,是2015年的18倍,同比增长38.66%,再创历史新高。

  一是全面落实和扩大科学技术创新创业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分配机制,进一步调动高校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高校科学技术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转让奖励及股权奖励等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赋予高等学校对其科技成果享有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二是加快实施高层次人才教育培训引进计划。省教育厅探索分类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意见》,以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为切入点,推进校所、校企协同创新。印发《吉林省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引进高品质人才实施办法(暂行)》,对高校引进海内外高品质人才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及相关保障服务。实施长白山学者计划,有效提升了我省高等学校学科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吸引和凝聚了一大批高端人才,发挥了人才兴校,人才强省的及其重要的作用。三是积极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新途径。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设立“吉林省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充分的发挥市场机制优势,有效解决了科技成果转化“死亡谷”阶段融资难、投入不足问题,通过推动高校科技成果依托省内企业的转化,也推动了社会资本与高校的融合,鼓励了创业创新,充分激发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截至2019年底,基金规模已达7亿元,已经确定向59个产业化进展较快、商业模式清晰、具有一定投资价值的项目来投资,投资金额达4.642亿元,已拨付到位2.5615亿元。

  一是积极推进部分省属本科高校转型。省教育厅确定并公布我省本科高校发展类型选定结果,引导高校着力聚焦人才教育培训主体功能,主动对接我省东中西“三大板块”发展的策略和“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对各级各类人才需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持续提升科研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加快构建特色鲜明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二是深入实施“双对接助力”活动。为了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对接产业、对接企业,2019年省教育厅积极组织高校科学技术人员参与地方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助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37所高校与我省476户中小微企业组织技术合作。组织召开“高校科研管理服务创新研讨会暨‘双对接双助力’专项行动推进会”,举办产学研合作签约仪式,26个企业与高校签署了技术攻关合作协议。为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经努力,高校科学技术创新与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实现大幅度的提高,五年内全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在千万元以上的项目有27项,总体经济效益7.8亿元。三是积极地推进高校同科研院所、企业组织合作。为积极鼓励和推进高等学校同科研院所开展科学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研发及应用平台建设、人才联合培养和学术交流等四方面的全方位合作,由省教育厅牵头,在2016年以来分别与中科院光机所、中科院应化所、中科院地理所、军事兽医所、中国农科院特产所和省社科院等6个高水平科研院所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会同长春光机所成立“吉林省工程师培训教育联盟”,共同推进校所、校企协同创新打破高校同科研院所之间的门户界限,充分的发挥双方优势和资源,推进建立校所合作机制,打造校所协同创新联盟。

  一是2019年3月,省发改委首批选择联合创新工作基础相对扎实的3个领域开展创新联合体试点,分别为: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召集人的“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车联体”);以吉林大学为召集人的“吉林省医疗健康科学技术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以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大学、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吉林省药检所为召集人的“吉林省医药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药联体”)。二是2020年2月,省发改委推动构建了“吉林省重大疫情防控创新联合体”(简称“疫联体”)。“疫联体”将着力在建立重大疫情协同攻关机制、疫情防控快速响应机制、创新联合体利益共享机制、完善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强化未知重大疫情的科研储备等方面加强探索和创新,构建高效协同创新网络,不断的提高全省乃至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十三五”以来,省工信厅积极推动我省与清华、北大、吉大、东北师大等11所国内知名高校签订省校战略合作协议。共面向企业征集技术难题1600余项,并及时利用互联网、刊物等形式向高校发布,积极推动校企双方进行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洽谈对接。协调各高校不定期向企业公布科研成果5000余项,充分挖掘高校科技资源,推动校企开展多层次、多方面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十三五”以来,共组织200余家企业与省内外50余所高校院所实施产学研联合(省校合作)开发项目308项,签订产学研合同金额7.14亿元,带动企业投资34.3亿元,解决了一批企业技术难题,推动了一批成果实现产业化。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在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高校人才教育培训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增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互动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省教育厅主要围绕政策引导和平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创新“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一是强化政策引导,进一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强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产学研合作,逐步加强校企合作技术创新实验室等协同创新平台的建设,一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省发改委将继续推动创新联合体建设,为整合行业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协同创新网络、推动新兴起的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积累经验。

  诚恳希望您对我省科学技术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并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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